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工作要求,4月17日上午,医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布置会,医学院副院长方勇、资产管理处、武装保卫部(处)、科技发展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处长李东云主持。
会上,李东云传达了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精神,解读了此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程序及相关要求,详细介绍了医学院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资产处副处长孙孝文就《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检查要点进行详细解读。
最后,方勇就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布置讲话。他指出,安全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深入地排查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他强调,一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夯实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二要高度重视检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对账销项,做好整改闭环管理;三要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