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系统2023-2025年度示范党支部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创建“上海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的重要契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基础、求实效、解难题、善服务,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医学院系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医学院党委同意,开展2023-2025年度医学院系统创建示范党支部工作。现将创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在全面加强医学院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全系统党支部总数8%的比例,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

注:已入选上级样板支部的单位,不重复申报;同时结合医学院系统创建工作实际和近期支部换届、调整等因素,除已获评“2020-2022年度医学院示范党支部”的基层党支部外,医学院系统其他党支部可参与本轮创建。

二、创建标准

参与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对标对表《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要求,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支部工作基础扎实,支委班子结构合理,组织制度健全,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医务员工、促进医学院及本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医务员工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本单位(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本单位(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医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等问题。

5.符合《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三、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从2023年9月开始,到2025年7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参与前几轮次医学院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支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综合汇总梳理,准确掌握现状。要坚持以“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为原则,优先考虑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基层党支部,采取自荐、推荐、遴选等多种形式,确定参与本次创建工作的党支部。

(二)申报立项阶段(2023年10月13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按照党支部总数8%的比例,申报支部参与创建工作。党支部总数不足10个的单位,申报1个支部。申报创建支部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创建示范党支部工作申报表”(见附件2),由所属党委汇总后,于10月13日(星期五)前报医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三)创建培育阶段(2023年10月中旬-2025年5月)。充分调动党支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创建工作专题研讨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一个支部一件实事”案例征集遴选等形式,鼓励示范党支部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发挥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标杆作用。医学院党委和相关二级单位党委通过定期督查、听取汇报、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指导。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6月)。医学院党委和各二级单位党委分阶段组织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交流会、座谈会,总结经验,剖析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举措。2025年6月底前,参与创建工作的各支部向医学院党委提交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总结报告,介绍本支部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工作的举措等。

(五)表彰激励阶段(2023年7月)。医学院党委对示范党支部创建情况组织量化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并形成指导性意见。对达到创建目标要求、形成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基层党党支部,在2025年“七一”期间予以挂牌表彰;对创建工作特别突出的基层党支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全系统宣传和推广创建工作中形成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创建示范党支部工作申报表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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